2014 年 7 月颁布的《残疾人法》及其相关标准 AFNOR BP P96-104 提出了在公共或私人公共设施中设置准确标识的解决方案。根据第 2014-789 号法律,适合所有类型残疾的标志,特别是带有浮雕文字或象形文字和盲文的标志,为视障人士提供无障碍、自主性和参与性:百叶窗盲文,以及针对视障人士的浮雕和色彩对比。门牌的高度必须在 0.90 至 1.30 米之间,以便每个人,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,都能轻松读取 PVC 胶粘标志, - ALU 背景色, - 哑光黑色浮雕文字和象形图 - 用于盲文标记的不锈钢球
盲文符号 120 x 120 毫米 - 粘合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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