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踏式抽屉柜,带脚踏调节装置(可选配轮子)。
0.8 毫米至 2 毫米的抛光钢结构(取决于设备的不同部分),或符合 DIN 标准和欧洲 EN10130-99 标准的优质冷轧钢板。
表面涂有厚度为 80 微米的环氧漆。防腐处理。
普通抽屉配有带滚珠轴承的金属导轨和/或 DIN.A.4 文件夹,根据型号不同,还配有用于总输出的伸缩导轨。
抽屉正面由木头或金属制成,并配有可锁住所有抽屉的锁。
根据功能和运输需要消耗材料。
1 部分 -> 适用于不同产品。
在生产过程中控制能源消耗。
使用符合生态标准的涂料。
按照规定进行环境管理:材料废弃物、大气排放、水泄漏。
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。
产品使用寿命长。
使用可拆卸和可互换的部件,易于维修。
使用时无能耗、无废物产生、无废气排放......
用湿布擦拭,必要时使用中性非研磨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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